1.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章程
  发布时间:2017-07-01   浏览次数:769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保证重点实验室的高效运行,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参照《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  本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是:

1.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及博士研究生,在科学技术的前沿开展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

2.加强与国防、地方联系,发挥科研优势,为国防与地方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实验室的发展目标是: 把重点实验室办成代表国家水平的科学研究中心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并逐步建设成为教育部优秀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二章 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

第五条  本实验室以研究工作开放为主,同时实行仪器设备、设施、技术、图书资料、软件等条件的开放,并逐步采取相应的收费措施。

第六条 本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及培育基金,国内外的科技工作者都可以在本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培育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范围内申请研究课题,经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批准资助后,来本实验室进行研究,也可受聘参加合作研究,或者自带课题和经费及配套设备来本实验室工作。

第七条  本实验室吸引从事相关科研的骨干教师,与校内外重点实验室等联合,实现优势互补、竞争提高。

第八条 本实验室不定期举办国际会议,并配合其它教学和科研项目邀请著名学者作专题报告,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吸引国内外著名专家到实验室做客座研究员。

第三章 研究工作与人才培养

第九条 重点实验室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由实验室主任根据需要进行聘任。重点实验室应按需设岗,按岗聘任,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

第十条 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积极创造条件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为解决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作出贡献,同时也要通过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争取多渠道经费支持,参与国际竞争。

第十一条 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要努力达到下列条件:

1.研究内容属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有创新思想和特色,有坚实的学科基础,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目标;

2.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层次结构比较合理的研究与技术队伍,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

3.风正派,能发扬学术民主,有团结合作精神;

4.不断充实研究实验条件:包括基本实验设施、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学术活动环境以及良好的后勤服务。

第十二条 本实验室不定期的邀请国外专家来重点实验室做学术报告,使研究生和青年研究人员及时了解研究领域的学术动态和前沿信息。在培养研究生方面,注重学科交叉和学科拓宽,在方式上积极采取跨学校以及与国内外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方式。选派优秀研究生和青年研究人员出国进修或合作研究,要求在读研究生直接参与或独立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

 

第四章 管理体制和行政职责

第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实行实验室主任、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和PIPrincipal Investigator)三级管理模式。

第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重点实验室设立两名副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重点实验室设立一名专职秘书,协助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和确定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点实验室主任要在会议上向学术委员会委员作实验室工作报告,在必要时,主任委员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秘书,具体负责和各委员的通讯联系及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课题研究实行PI负责制,PI负责制定本研究方向的发展规划、实验设备建设与维护、推荐选拔优秀人才、组织申报科研项目等,在协调各课题组高效运转的基础上由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

第十七条 实验室的监督机制。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监督,年终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述职,汇报本年度实验室的发展情况和下年度实验室发展目标。

第十八条  实验室年终编发年报,总结一年的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